餐廳交接班管理制度
一 總則
1 目的
為加強餐廳交接班管理,幫助員工迅速交接班,減少工作失誤,特制定本制度。
2 使用范圍
本制度適用于餐廳所有的員工。
二 員工交接班管理
1 餐廳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崗,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未到時,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崗。
2 交接班時,接班人須做好當班票據(jù)、物品的準備工作,并與上一班工作人員做面對面交接。
3 接班原則上由班對班交接,即由交班值班長與接班值班長進行交接,如個別崗位有特殊情況,可實施崗位與崗位的單獨交接。
4 交班過程中,交接者處理班內(nèi)工作,交班完畢,雙方簽字確認并登記。
5 交班人員應對本班工作及上一班遺留工作進行說明,爭取交代清楚。
6 接班人員認真核對交接班記錄,了解上一班工作情況和本班注意事項,確認后在交接記錄上簽名,并立即著手處理有關事宜。交接記錄應列明下列事項:人員交接、物品交接、交接班記錄;顧客的預訂情況;重要顧客的情況;顧客投訴情況;未辦完的準備工作;顧客的特別要求;餐廳工作變化情況。
7 交接班過程,必須嚴肅認真,詳細清楚,責任分明,防止因交接班不清楚造成投訴處理脫節(jié)等問題。
8 雙方人員要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(xù),各交接事項要有文字記錄并簽字,由于漏交、錯交產(chǎn)生的問題,由交班人員負責;由于漏接、錯接產(chǎn)生的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;如責任分不清,由交接雙方共同負責,凡已進行交接,事后仍發(fā)生問題的,由接班者負責。
9 餐廳營業(yè)結束后,當班人員應做好衛(wèi)生清理工作,并確保器具完整、衛(wèi)生;無酒瓶、垃圾等物品,所有物品擺放有序;關閉所有電器開關,確保無安全隱患;做好交接記錄,經(jīng)店長審核簽字認可后離店。
10 第二天接班人員核對交接班記錄,如無差錯即簽字確認。如有疑問可向店長咨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