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名商用車制造商戴姆勒東北亞有限,申請注冊“北京奔馳”商標,被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駁回,因此,戴姆勒公司把商評委告上法院。昨日上午,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院開庭審理。
戴姆勒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認為,“北京奔馳”商標應(yīng)該可以被批準注冊。戴姆勒公司和中方的合資公司所生產(chǎn)的奔馳轎車上,都標注著“北京奔馳”的字樣。正因如此,戴姆勒公司才申請注冊“北京奔馳”商標。
據(jù)商評委代理人介紹,“北京奔馳”不能作為商標注冊,是因該商標不符合法律規(guī)定,縣級以上行政區(qū)劃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使用。“北京奔馳”應(yīng)屬于合資公司所有。商評委代理人在法庭上坦言,如是以合資公司的名義申請注冊“北京奔馳”商標,有可能會批準注冊。
戴姆勒東北亞投資有限公司位于北京,2005年8月8日,北京汽車工業(yè)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與戴姆勒股份公司、戴姆勒東北亞投資有限公司,組建的合資北京奔馳-戴姆勒·克萊斯勒汽車有限公司,生產(chǎn)梅賽德斯-奔馳E級和C級轎車。